2025辽宁葫芦岛市绥中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50人公告
为提高全县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解决部分事业单位人员不足及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具体岗位及条件信息等详见《2025年葫芦岛市绥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2.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拥有非常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9年10月20日至2007年10月20日(含)期间出生;
5.研究生阶段的专业要求,需符合《岗位信息表》中“专业类别”。报名人员所学专业是否匹配岗位需求须参考教育部历次发布的当期学科指导目录;
6.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报名起始日(含)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7.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应聘人员应于报名起始之日前取得岗位需求的相关证书;
7.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具体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中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后续通知类事项,在绥中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发布。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来进行,由报考人员在2025年10月20日9:00至10月24日15:00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注册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招聘门槛和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5年葫芦岛市绥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
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报名审核小组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等进行初审,并给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 10月20日9:00至10月24日15:00查询审查结果。经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核检查的,可在10月24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10月24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通过审核检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公开招聘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公开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报考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笔试合格分数线分(含),笔试成绩会以公告形式在绥中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发布。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可以进行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1:5比例进入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核检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未达到1:5比例进入面试,按实际人数且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核检查环节。
在资格审核检查时,必须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在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绥中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绥中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发布。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4+面试成绩*0.6=总成绩),总成绩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本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有效评委中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值确定;如再相同,以有效评委中最高分确定;如再相同,则另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绥中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格的医院做。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
体检后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工作在7日之内组织,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仅递补一次)。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企业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人事档案等情况做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结束后由所在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考察意见。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和绥中县委组织部或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绥中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按规定及时为其办理聘用备案等手续,并在办理聘用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聘用人员报到,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用人单位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岗工作。因个人原因超期未到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绥中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出详细的调查处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交流。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单位或街道(社区),同时将其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系统;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1.考生从报名至办理聘用备案期间,应主动及时关注绥中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事项,相关公告通知均以该网站通知为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关注本次考试后续公告通知所致结果,由考生自负。
2.在本次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本公告及后续相关附属公告的时间及要求完成规定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生应将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保持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再次提醒:本次招聘全过程实行诚信承诺制,且资格审核检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资格审核检查、面试、考察、体检和办理聘用等环节中被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或取消聘用,并视情节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再次声明:本次招聘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书籍、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本次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并在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下全程阳光进行,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勿信谣传,以免上当受骗。
附件:《 2025年葫芦岛市绥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营业执照公示